农村耕地不可以建墓地。这一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依据:

《土地管理法》的规定:

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,可以利用荒地的,不得占用耕地。

禁止占用耕地建窑、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、挖砂、采石、采矿、取土等。

违反这些规定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将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,并可以并处罚款;如果构成犯罪,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的规定:

禁止在耕地、林地等地区建造坟墓。

对于在这些区域内现有的坟墓,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,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,不留坟头。

此外,为了满足人们的殡葬需求,国家也规定了合法的墓地建设途径,比如实行火葬或允许土葬的地区,会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,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。同时,各地政府也会根据实际情况,规划建设公墓等殡葬设施,以满足公众的合法需求。